医院“漏诊”宫外孕致女子险丢性命 调解5万元化解纠纷( 五 )

调解员杨运成说道 , 虽然宫外孕漏诊在医疗事故鉴定中结论可能对患者不利 , 但本案中 , 患者一侧输卵管切除的直接原因就是院方未能诊断出宫外孕从而导致输卵管破裂不得不切除 , 倘若做司法鉴定 , 是可以构成伤残的 。 因此 , 无论主观因素如何 , 院方手术确实存在瑕疵 , 哪怕最终认定为轻微责任 , 1万元也是不够的 。

随后 , 杨运成又根据《人体伤残鉴定标准》和《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结合过往经验告知院方 , 一侧输卵管缺失一般会定为九级伤残 , 即使院方承担10%的责任 , 仅伤残赔偿金一项就有117544元 。

听取了调解员的说法后 , 院方表示愿意赔偿5万元解决纠纷 , 而曹某也在赔偿数额上做出让步 。 最终 , 该医院一次性赔偿曹某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各项法定损害赔偿项目共计人民币伍万元整 , 至此 , 一件本可能会僵持旷日持久的纠纷以调解的方式快捷解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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