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时健去世:财经作家余胜海为您讲述褚时健的传奇一生( 七 )

1995年2月 , 一封发自河南省三门峡市的匿名检举信寄到了中央纪检委信访室 , 该信反映河南洛阳的个体烟贩林政志勾结三门峡烟草分公司 , 通过向褚时健家人行贿而取得卷烟指标 , 并因此获利800余万元 。 这封检举信引起了高度重视 。

1996年12月28日 , 褚时健被有关部门带走 。

1997年7月10日被逮捕 , 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

由于褚时健和红塔集团的名气 , 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巨大的轰动 。 之后 , 纪检人员对此案进行了长达两年的调查 。

1998年1月 , 新华社通电全国:云南省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严重经济违法违纪案 , 经过联合调查取证 , 已取得重大突破 。 经查 , 褚时健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 , 主谋贪污私分公款355万美元 , 其中他个人贪污170多万美元;利用职权为他人批烟谋利 , 其亲属从中大肆索要、收取钱物 , 其女儿共索要和接受363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30万美元 , 妻子及其他亲属共收受145.5万元人民币、8万美元、3万元港币及大量贵重物品 , 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 。 褚时健其他更为严重的经济违法违纪问题正在侦查之中 。

当时 , 褚时健对检察院预审人员这样坦白:“1995年7月份 , 新的总裁要来接任我 , 但没有明确谁来接替 。 我想 , 新总裁接任之后 , 我就得把签字权交出去了 。 我也辛苦了一辈子 , 不能就这样交签字权 , 我得为自己的将来想想 , 不能白苦 。 所以我决定私分了300多万美元 , 还对身边的人说 , 够了!这辈子都吃不完了 。 ”

1999年1月9日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判处褚时健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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