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苏州将再建10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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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苏州将再建10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本文标题:今年苏州将再建10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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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中低收入老年人,住得进、住得起养老机构。采访人员了解到,作为带有普惠性质的养老服务“载体”,今年苏州市将高标准再建10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以公建民营的模式,保障中低收入老人的养老需求。

区域性养老是苏州市在承担全国首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探索创新集机构、社区、居家养老于一体的新型养老模式,主要针对原有的乡镇敬老院规模偏小、服务对象单一(低保和“三无”“五保”)、入住率不高、设施老旧、功能不全等缺陷,分阶段、有计划进行改扩建和功能升级改造,建设床位在150张以上,既能集中供养城乡特困老年人,又能为低收入老人、高龄、独居和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托、日托和临托服务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市民政局老龄办主任刘贵祥表示,乡镇敬老院主要是针对五保老人而建设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变化,五保老人越来越少,但是高龄老人、失能老人越来越多,特别是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之下,针对高龄老人,特别是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就近、就便实现养老服务的需求,需要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采访人员了解到,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由公家建设、社会化运营,是带有普惠性质的养老机构,针对的是本街道、本乡镇范围之内的老年人,保障中低收入和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的养老需求。按照计划,到2020年,全市的镇(街道)原则上应建有一家150张床位以上、以医疗护理为主、公建民营,具有保障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区域性养老,等同于养老集约化、分散化、社区化,让居家老人也能接受到医养融合的机构养老服务,整体提升苏州市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更好地惠及老年朋友。” 市民政局副局长胡跃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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