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企工资改革是什么原因 北京国企工资是如何改革( 三 )

企业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 , 工资总额不得增长 , 或者适度下降 , 具体降幅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确定 。

企业按照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确定工资总额 , 原则上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 , 但发生兼并重组、关闭退出、新设企业或机构等情况的 , 可以合理增加或者减少工资总额 。

《意见》明确 , 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 , 以岗位价值为依据 , 以业绩为导向 , 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并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 , 通过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确定不同职级、岗位的工资水平 , 向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倾斜 , 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 , 调整不合理过高收入 。 国有企业可对关键技术岗位的优秀人才实行年薪制并设立企业年金 。 此外 , 还要加强全员绩效考核 , 使职工工资收入与其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 , 切实做到考核科学合理、分配公平公正、工资收入能增能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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