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卖家,别想着打擦边球( 六 )

建立适应电商业态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电子商务法共有7章89条 , 涵盖范围非常广 。 其中 , 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问题、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和先行赔偿责任等重点条文 , 都奔着痛点去 , 向着问题走 , 施行后效果显著 。 不少业界人士建议 , 法律施行有待进一步落实落细 , 建立适应电商业态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

对信誉评价问题 , 每日一淘首席运营官淡焦成认为 , 虽然电子商务法规定了不允许刷好评、删差评 , 但实际操作过程中 , 刷好评删差评易 , 追责成本却很高 。 如何进一步明确“虚假评价”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这个问题值得研究 。

对于“二选一”问题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孟雁北指出 ,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二条具有宣示倡导性作用 , 丰富了对市场支配地位考量的要素 。 对电商平台“二选一”的违法性判断 , 应遵循个案分析原则 , 综合考虑平台经营者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状况并结合大量数据 , 对是否构成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加以分析 。 这给实践中的执法人员带来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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