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再上一道硬菜:PPP项目规范文件出台,六大条件,三个要求( 三 )

此次《意见》首次明确 , 在符合前述六大条件基础上 , 新上政府付费项目原则上还应符合以下审慎要求:

1.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的地区 , 不得新上政府付费项目 。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 污水、垃圾处理等依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表现为政府付费形式的PPP项目除外;

2.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

3.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成本 , 加强跟踪审计 。

财政部称 , 对于规避上述限制条件 , 将新上政府付费项目打捆、包装为少量使用者付费项目 , 项目内容无实质关联、使用者付费比例低于10%的 , 不予入库 。

为防控财政风险 , 财政部文件重申了坚持PPP项目支出10%红线 , 即确保每一年度本级全部PPP项目从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财政支出责任 , 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 。 并明确 , 新签约项目不得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PPP项目运营补贴支出 。 财政部还建立PPP项目支出责任预警机制 , 对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7%的地区进行风险提示 , 对超过10%的地区严禁新项目入库 。

财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此前曾明确表示 , 10%的红线不能破 。 同时要把PPP财政支出责任依法、依归纳入预算管理 , 督促硬化政府履约能力 , 夯实政府责任 。

民企参与率成为重要考核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 , 文件明确提出 , 要鼓励民资和外资参与 , 要向民营企业推介政府信用良好、项目收益稳定的优质项目 , 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民营企业参与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 并且将研究完善中国PPP基金绩效考核办法 , 对投资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 引导中国PPP基金加大支持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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