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事业单位招新了 公开招聘131名工作人员( 二 )

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苏州户籍;

岗位对户籍(生源地)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6.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中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7、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苏州生源的毕业生视为具有苏州户籍,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7.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9年3月2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1.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户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2019年3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19年3月2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在上述对应时间前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19年3月21日前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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