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大湾区 绿色发展协调机制

建立大湾区 绿色发展协调机制

□林仲豪(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指出 , 要坚持“绿色发展 , 保护生态”的原则 , 以建设美丽湾区为引领 , 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 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 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 使大湾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

建立绿色发展协调机制是实现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支撑 , 有利于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间的合作 , 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 不断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的综合竞争力 。 在大湾区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矛盾中 , 实现产业绿色发展和各城市协调机制创新 , 已成为大湾区各城市应对资源环境挑战、打造绿色人文湾区的共识 。 城市群不是若干城市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的自然布局和简单组合 , 城市群能够成“群” , 关键在于城市间的紧密联系和协同互动 , 能够促进城市间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基础设施对接、产业关联配套、公共服务均等 。 粤港澳三地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方面存在差异 , 地域间制度多样性、互补性给产业绿色发展合作带来共同利益 , 亦可能产生矛盾和摩擦 , 大湾区城市群不同城市间产业绿色发展和协同创新难度大 , 统筹协调三地和珠三角九市是一大挑战 。 因此 , 必须建立大湾区绿色发展协调机制的创新路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