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 二 )
2019年2月20日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 加强监督管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 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 , 适用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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