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反杀案”写入“两高”报告,报告中还有这些江苏元素( 二 )

图2/4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 。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昆山反杀案” , 江苏检察机关支持公安机关撤案

最高法工作报告原文:依法支持公民通过正当防卫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 保护见义勇为 , 弘扬社会正气 。

最高检工作报告原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 做实以案释法 , 改版并发布指导性案例4批13件 。 媒体披露“昆山反杀案”后 , 指导江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 提出案件定性意见 , 支持公安机关撤案 , 并作为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公开发布 。

【江苏做法】2018年8月27日21点 , 江苏省昆山市男子刘某 , 驾驶一辆宝马轿车在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 , 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某发生争执 。 两方争吵期间 , 刘某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某 , 于某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 , 刘某身受重伤 , 经抢救无效死亡 。

此案发生后 , 昆山检方提前介入侦查活动 , 查阅案件证据材料 , 对侦查取证和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 采取防卫行为 , 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 不属于防卫过当 , 不负刑事责任 。 ”根据上诉规定和查明的事实 , 本案刘某持刀行凶 , 于某为使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 , 对刘某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为 , 属于正当防卫 , 其防卫行为造成刘某死亡 , 不负刑事责任 , 支持公安机关对此案作撤案处理 。

保护烈士 , 用法律手段捍卫英烈尊严

最高法工作报告原文:江苏、山东等地法院依法审理侮辱消防烈士公益诉讼案 , 以司法手段捍卫英烈荣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