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违法遭罚50万 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3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大连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21号)显示 , 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贷款实际用途管控不严格 , 贷后管理不到位 , 导致部分贷款实际用途与合同用途不符 , 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的违法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 , 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 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 ,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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