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将对“9+1”场所隐患实行地毯式筛查( 二 )

《方案》要求,各级专班继续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针对“9+1”场所火灾安全隐患整治,对各级部门工作实绩实施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如发生“9+1”范围亡人伤人火灾事故的,一律顶格处理;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火灾隐患久治不决的,一律倒查问责;搞“表面整治”“敷衍整治”的,一律严肃追究。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工作敷衍的,将由市纪委监委严肃问责。

“9+1”场所有哪些?

小商店:经营服装、百货、超市、烟杂、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商业服务网点;

小学校: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床位数50张以下的托儿所、幼儿园,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针对幼儿的教育场所;

小医院:诊所、不设床位或床位数30张以下的卫生院;门诊部、护理站(院);

小餐馆:独立建造或设置在其它建筑内的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型营业性餐饮场所,如餐厅、餐馆、饭店、烧烤屋及其它具有餐饮性质的场所;

小旅馆:凡对外营业,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招待所、民宿等床位数小于50张的场所;小棋牌室:建筑面积较小,从 事棋牌等娱乐活动的场所;

小歌舞厅:建筑面积较小,设置有歌舞娱乐功能的舞厅、OK 厅、小影院、茶吧、酒吧的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小网吧:建筑面积较小,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小美容:建筑面积较小的美 容、洗浴、足浴、汗蒸的场所;

小微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生产、经营塑料、木材、化纤、棉纺等易燃物品,以及从事快递、仓储服务的小企业。

“九个必须”明确整治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9+1“场所整治中要做到消防管理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场所用房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装饰装修必须使用安全材料,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必须配备齐全,用电用气必须安全规范,室内使用明火必须规范,电动自行车必须规范停放,必须杜绝违法“三合一”现象。

根据“九个必须”的任务清单,《方案》明确“9+1”安全整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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