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楚材简介:让成吉思汗敬也三分的一代奇才!( 七 )

1235年 , 大断事官失吉·忽秃忽检括中原户口 , 得110万余户 , 他按蒙古传统 , 把76万户分给诸王、贵族 , 这种户称作“位下”或“投下户”其余属各级政府 。 耶律楚材竭力反对说“裂土分民 , 易生嫌隙 , 不如多以金帛与之 。 ”窝阔台说:“已许奈何?”对曰:“若朝廷置吏 , 受其贡赋 , 岁中颁之 , 使毋擅科征 , 可也 。 ”于是定下“五户丝”制 , 即每五户合缴丝一斤给受封者 。 另外 , 每二户出丝一斤作为国税给政府 。 于是把征税权夺了回来 。 防止了地方势力的强大 。

赋税制度:蒙古向外扩张 , 其目的是为了掠夺 。 到某一地后总是把财产抢劫一空 , 把掳来的人民和工匠充作奴隶 , 按功大小分给贵族、将领 。 这种掠夺方式对社会生产力破坏巨大且不适合农耕经济 , 不利于对中原地区的统治 。 当时对于蒙族统治者来说 , 不知赋税为何物 , 更不知赋税对于经营中原地区的巨大作用 。 但是耶律楚材已经看到这一点并有了初步治理的计划 。

作为一个游牧民族 , 蒙古统治者还不知道农业经济对经济的重要性 , 一些大臣提出:“汉人无补于国 , 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 。 ”耶律楚材坚决反对 , 抓住窝阔台想增加财政收入以更好地推进军队扩张的心理 , 他说:“陛下将南伐 , 军需宜有所资 , 诚均定中原地税、商税、盐、酒、铁冶、山泽之利 , 岁可得银五十万两、帛八万匹、粟四十余万石 , 足以供给 , 何谓无补哉?”(《元史·耶律楚材传》)

于是窝阔台采纳了耶律楚材的意见 , 把全国分为十路 , 每路设正副课税使 , 他们直接隶属于可汗 , 与各地管民政的文官、管军政的万户鼎立而三 , 各不相干 。 这十路分别是:燕京、宣德、西京、太原、平阳、真定、东平、北京、平州、济南 。 收税的制度一直在不断的完善中 , 到1236年以后 , 中原税制大致确定:

地税——上田每亩3升 , 中田每亩2升半 , 下田每亩2升 , 水田5升

丁税——验民户成丁之数 , 每丁每年纳粟1石 , 奴婢5升 , 新户奴婢各半 , 老幼不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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