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征求意见( 二 )

《征求意见稿》提出 ,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专家评审制 。 药品目录由专家按程序科学规范评审确定 , 行政部门不干涉专家评审结果 。 分为咨询专家、遴选专家、测算专家、谈判专家 , 主要由临床医学、药学专家为主 , 包括一定数量的医疗保险专家、药物经济学专家 , 分别负责药品咨询、遴选等具体评审工作以及谈判药品测算等 。 咨询专家与遴选专家互不交叉 。 成立谈判组 , 由国家医保经办机构、地方医保部门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谈判组 , 与谈判药品企业进行现场谈判;成立监督组 , 设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直属机关纪委 , 负责对调整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 并接受社会投诉举报 。 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牵头 , 会同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研究制订工作方案 , 研究确定目录调整的原则、程序 , 协调政策问题 。 在国家医疗保障局设立工作组 , 承担日常工作 。 (首席采访人员叶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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