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修改稿征意见

中新网3月15日电 据人民银行网站消息 , 为了进一步完善反假货币工作制度 , 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 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工作 , 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修改建议稿)》 ,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修改建议稿指出 , 金融机构在办理存取款或货币兑换业务时发现假币的 , 应当予以收缴 。 假币收缴应当在监控下实施 。

修改建议稿指出 , 金融机构在履行货币鉴别义务时 , 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在用现金机具的鉴别能力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负责组织开展机构内反假货币知识与技能培训 , 定期对办理货币收付、清分业务的人员的反假货币水平进行评估 , 确保其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的专业能力;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 采集、存储人民币和主要外币冠字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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