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15 眉山市公布十大消费维权案例,你遇到过吗?( 八 )

商品房销售违法收费

【案情简介】:

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 , 在购买东坡区某商品房时 , 与开发商达成购买意向后 , 交纳定金时被糊里糊涂收取了3000元的“服务费” 。 现场销售人员称缴纳该“服务费”可享受团购 , 购房单价将有一定幅度优惠 。 事后投诉人发现其购房价格并没有优惠 , 当要求收款方退还3000元“服务费”时遭到拒绝 。

今天3·15 眉山市公布十大消费维权案例,你遇到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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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11

【处理结果】:

经调查 , 消费者投诉举报属实 , 当事人与消费者之间未进行任何形式的服务要约 , 未对消费者提供任何服务却收取服务费 , 其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规定 。 对此 , 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坡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 , 将3000元退还给消费者 , 并依法处以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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