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成购物网站、揽业务用“行话”……“刷单炒信”为何屡禁难绝( 四 )

执法阶段的取证难是一大原因 。 江西省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络监管科科长李栩玲说 , 网络经营者只需要几台电脑连上网线就可以开工 , 而且不一定会在其注册地开展经营活动 , 但取证需要到实际经营地获取电子证据 。

“在线索摸排阶段要找到当事人 , 仅凭我们部门的职责权限有难度 。 需要公安、电信管理部门的支持 , 如开通固定电话的真实地址、IP网站真实地址或移动电话经常联系点定位才能锁定 。 ”李栩玲坦言 , 在未立案的摸排阶段只能通过找熟人帮忙的方法锁定当事人 。

江西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颜三忠认为 , 由于网络监管体系尚未形成 , 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也未成立专门的网络监管部门 , 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往往依靠各自的力量对网络交易进行筛选、甄别 , 并未建立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 。 目前查处“刷单炒信”的主要力量是运营商 , 但由于其企业性质 , 不具备行政机关职能 , 其行使监管具有局限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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