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女局长受贿3600多万:送市委副书记40万港币求开脱!( 四 )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 , 这里的何某2 , 即已落马的原任清远市委副书记何炳华 。

刑事裁定书中 , 何炳华证言称 , “2010年底 , 广东省纪委调查吴素贞的违纪问题 , 我受陈某某(编者注:时任清远市委书记陈家记)和黄某委托 , 找吴素贞谈话 , 让其配合 。 吴素贞说根本没有收钱 , 是受人诬告 , 请求我向陈某某和黄某讲清情况 , 替其讲好话 。 第二天下午3点 , 我在去源潭的路上等吴素贞 , 她来到后把我司机何某3支到她本人的车上 , 并问我省纪委掌握了什么证据 , 我说人证、物证、时间、地点俱全 , 建议她如实交代 。 后来省纪委、市纪委没有再调查吴素贞 。 2011年5月左右的一天晚上 , 我在清远市交通局宿舍的老房子打扫卫生 , 何某3交给我一个装有现金的手提袋 , 说是吴素贞通过其司机高某转交给我的 , 感谢我在纪委调查吴素贞违纪问题时给予的帮助 , 我收下后发现里面有40万元港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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