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追尾 法院为何判前车担责30%( 二 )

杨振雨接受李某的委托后 , 在2017年11月20日委托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对两车进行检验 。

2017年12月22日 , 重庆高速公路执法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该认定书认定 , 事发时为夜间 , 天气晴 , 目测视线较好 , 事发路段无路灯照明 。 后车驾驶员杨某疏于观察的行为是造成本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 没有发现前车驾驶员有过错 。 认定后车驾驶员杨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 前车无责 。

2017年12月25日 ,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作出了《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书》 , 检验结果为:前车尾部上边反光标识被遮挡 , 左侧未粘贴反光标识 , 下部反光标识不全 , 不能体现车辆后部的高度和宽度 , 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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