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共享单车押金应当日退还

3月19日消息 , 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 新规就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和共享单车等交通新业态资金和押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

新规明确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 , 设置了收取押金的上限 , 如分时租赁押金不得超过单车成本的2% 。 同时 , 在预存资金上也设置了限制 , 如共享单车预存资金不得超过100元 , 其他交通新业态不得超过8000元 。 在备受关注的共享单车押金退还问题上 , 新规明确“押金应当日退还给用户” 。

全文如下:

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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