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处置长三角地区废弃物

加强区域协作 , 推动长三角地区废弃物区域协同处置 , 为人民群众提供美好的生活环境 , 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 。 推进长三角地区废弃物区域协同处置 , 需要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好几个关系 。

行政与地域的关系 。 包括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的长三角地区 , 行政管理上有地域之分 , 区域发展所面临的生态环境则无行政之别 。 由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等环境要素组成的生态环境在地域空间上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 基于此 , 环境污染最大的特点就是“一地污染 , 影响周边” 。 因此 , 在废弃物处置这一问题上 , 各省市、城市间应树立“污染共治”的理念 , 共商、共议、共谋区域废弃物协同处置办法 。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区域废弃物处置涉及政府、企业、公众等多个方面 , 单靠政府或仅靠市场一方力量难以真正推动 , 必须依靠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 。 一方面 , 政府需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政策引导、监督管理等作用;另一方面 , 需要坚持市场主体作用 ,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 突出各省市在资源、技术、人才、土地、环境等方面的不同优势 , 解决废弃物处理主体如政府、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间的决策协同、行动协同、利益协同、责任协同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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