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 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

三部门联合发布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 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  增值税税率16%调为13% 10%调为9%

3月21日财政部消息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 公告明确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 , 原适用16%税率的 , 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 , 税率调整为9% 。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 , 原适用10%扣除率的 , 扣除率调整为9% 。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 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 , 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 , 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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