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遏制酒驾挑战多(说台湾)( 五 )

事实上 , 因酒驾被判刑6个月以下者 , 若非特殊情形(如酒驾三犯、行径恶劣等) , 多半会准予易科罚金 , 不须入监 。 但酒驾累犯比率逐年攀升 , 按规定不得易科罚金 , 必须入监服刑 。 这类犯人让狱方十分头疼 , 据台湾中南部某监所管理员透露 , 监狱有制度 , 表现好可累积分数、争取假释 , 但酒驾者刑期都很短 , 根本不在乎假释 , 经常挑衅、欺负重刑犯 , 而重刑犯因想假释而敢怒不敢言 , 犯人之间容易产生积怨 。

此次台湾法务部门将酒驾致死比照“故意杀人罪”修法 , 社会各界也有不同的声音 。 有人认为 , 台湾的问题是立法从严、量刑从宽 , 酒驾肇事的刑责已经够重 , 问题出在法院判刑太轻 , 且缺乏对酒精成瘾患者的强制措施 , 使得法律法规“松到没有用” , 反对因为偶发事件修法;有人则担心无法佐证酒驾犯有杀人罪的主观故意 , 也排除不了过失致死的可能性 , 模糊立法将增加法院审理的困难度 。 有律师公开质疑 , 如果能证明被告一开始就有杀人故意 , 直接依“故意杀人罪”处罚即可 , 无须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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