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设立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

新华社济南3月24日电(采访人员潘林青)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山东日前提出设立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 , 并与省级节能环保方面的资金共同建立“环保资金池” , 统筹用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 , 山东将根据各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年度排放总量 , 对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按照梯度递减的标准 , 向各市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 。

同时 , 山东还将建立节能减排奖惩机制 , 根据各市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和单位GDP能耗情况 , 按一定比例向各市返还调节资金 。 以主要污染物为例 , 山东将对全面完成年度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减排任务、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市 , 分别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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