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接受审查期间主动上交70万元 被纪委监委退回( 三 )

随后 , 滁州市纪委向凤阳县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 , 建议凤阳县委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宗土地依法妥善处理 。 2018年12月 , 该地块被依法收回 , 并重新发包利用 , 挽回了损失 。 之后 , 老张因违反有关财务管理规定 , 签批拨付大额款项 ,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公开通报 , 其自愿上交的70万元则予以退还 。

“对出于公心、真心干事而摔了跟头的党员干部 , 我们要对他们负责 , 扶一把 , 多一些宽容和鼓励 , 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 ”滁州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 , 应本着对党员干部负责的态度 , 真正发挥问责制度的正向效应 , 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

“组织对我负责 , 我更要加倍努力工作 。 ”老张说 , 他将珍惜组织的信任和关爱 , 在今后的工作中 , 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 用实际行动和工作业绩让组织放心 , 让群众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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