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民主推荐的民意“含金量”

用人以公 , 方得贤才 。 而公正用人 , 离不开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 。 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 , 是我们党发扬基层民主、走群众路线的重要制度安排 。 此次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特别就这一重要环节作出修订和完善 , 既较好保留了民主推荐在“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上的积极作用 , 又正式向那些披着“民主假面”的“弄虚作假”行为下了快刀 。

一直以来 , 民主推荐“背对背”“不记名”“多数人”等方面的评价特点 , 为组织部门选准用好干部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工作便利 。 但硬币总有两面 , 以多数人意见为考量的干部推荐方式 , 同样可能面临着“集体无意识”或“小团体意识放大”等令人唏嘘的反面效果 。 更有深谙“此道”者 , 通过设置权重、提前放风、屏蔽干部等“一波操作” , 甚至可以将个人意志不留痕迹地融入集体决策之中 , 不得不令人引起警惕并加以规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