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是出租车,不是“滴滴”(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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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始标题为:这次是出租车 , 不是“滴滴”---来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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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6

客观说 , 公众对包括网约车在内的新业态的要求和期待更高 , 从而导致在同样的安全事件中 , 新业态受到的关注乃至批评更多 , 其实也算正常 。 但是 , 我们得警惕这种舆论关注上的习惯性偏差 , 会进一步引发治理层面的偏颇乃至失衡 。

相关权威统计数据早就证明 , 诸如“出租车比网约车更安全”之类的社会印象 , 一直以来就是一种误读和偏见 。 去年9月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网络约车与传统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犯罪情况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透露 , 通过对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刑事一审审结案件的数据进行统计 , 发现网约车发案率远低于传统的出租车 。 如网约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0.048 , 传统出租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0.627 , 传统出租车司机案发率约为网约车的13倍 。 因此 , 比起网约车和出租车在舆论关注上的“冰火两重天” , 新旧业态的安全监管是否出现了用力不均的倾向 , 更应该引起重视 。

这次是出租车,不是“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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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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