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范中小学招生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招揽生源( 六 )

《通知》强调 , 严格执纪问责 。 各地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 , 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 , 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 , 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 ,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招生结束后 , 按照隶属关系 , 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 , 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 , 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 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 , 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 地方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 , 适时对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 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 , 列入教育部督办事项 , 指导地方严肃查处追责 。

来源:中国新闻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