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民宿指导意见:在小区开办应向业委会申报( 二 )

在《指导意见》中将“鼓励创新 , 审慎包容”列为基本原则之首 。 据介绍 , 成都将放宽市场准入 , 推进放管结合 , 创新监管模式 , 促进民宿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 通过三年时间 , 打造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差异化、个性化民宿体验产品 , 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拥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本土民宿品牌 , 促进乡村振兴、创业就业和富民增收 , 使其成为城乡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和增长点 , 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服务温馨优质和领先全国的民宿业 。 对新评为的国家金宿级、银宿级民宿 , 分别给予一次奖励30万元、20万元 , 对新评为的成都精品民宿、标准民宿 ,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

当然 , 对于民宿经营者来说 , 最关注的的是如何规范经营 。 为此 , 《指导意见》明确 , 将制定民宿业发展规范标准 , 加快研究制定民宿建设管理服务规范(标准) , 开展好质量评定工作 。 值得注意的是 , 对民宿选址规定 , 不得违反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建筑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等规定 。 民宿开办应符合治安、卫生、供排水和污水处理、信息安全等相关规范标准和开办区域管理规约(公约) , 应在消防部门指导下 , 完善消防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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