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解读:互联网时代 拿什么保护你的名誉权( 七 )

公众人物发布和转载信息时是否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陈昶屹:“公众人物”准确来说是在司法实践中提出的一个概念,目前法律还没有就“公众人物”进行定义 。 司法实践之所以提这个概念,主要是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众人物的人格权等权利作一些正当的、必要的限制 。 但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公众人物也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标准,比如粉丝数量达到多少才算,其更多是一个理性判断的结果,一般是指在公众社会生活中广为人知、或者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很高知名度的社会成员 。 在实践中,公众人物主要分为两个类型,主动型公众人物、被动型公众人物 。 前者包括娱乐体育明星等,他们对成为名人是主动追求的;后者则是因为卷入一些公共事件而被公众知晓的人物,随着事件热度的消退,他又回到普通人的状态 。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公众人物,或者网络大V、某一领域的专家,在发布或者转载相关信息内容时,要承担与其身份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即能力越大,或者位置身份越高,外界肯定会判断你说话的分量更重,所以责任也就更大,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影响力越大,责任越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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