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跳槽违约面临巨额赔偿事件频发( 八 )

那么,直播平台、经纪公司和主播这三者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

郑宁对采访人员说,网络主播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经纪公司安排在网络平台直播,另一类是直接和网络平台签订合同 。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网络主播和经纪公司、网络平台之间的关系如何定位,争议点在于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网络平台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

郑宁认为,根据目前涉及网络主播的判决和裁定分析,虽然法院对于两者之间关系认定的结果并不统一,但基本上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中劳动关系的“从属性”及人身依附关系认定标准进行,即强调用人单位是否有管理指挥权,工资的取得方式、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因素 。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法院倾向于认定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或平台之间是合作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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