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跳槽违约面临巨额赔偿事件频发( 九 )

在王艳辉看来,想要推出一个成功的网络主播,需要主播个人、经纪公司和平台相互配合 。 经纪公司需要给予主播相应的资源和培训,平台需要给予主播相应的技术支持以及流量支持,主播通过个人的作品为经纪公司和平台创造流量及利润,因此三者是互惠互利、相互依存的关系 。

“在合约签订后,三方均应履行自身义务,经纪公司和平台应尽可能地为主播提供更好的平台和资源,而主播也应利用资源为自身和平台创收,三方共同努力达到共赢的效果 。 如果合同目的能够完全实现,违约情形就会减少 。 ”王艳辉说 。

那么应当如何减少此类违约事件发生?郑宁建议,于平台而言,应避免高价挖人,回归良性竞争,要创新直播内容和模式,提升造星能力,增强合规内容的影响力;于经纪机构而言,要为主播提供系统完善的专业培训和装备,注重主播培训和拓展粉丝源,为旗下的主播集合资源让其发展起来;于主播而言,在选择直播平台前,先看清合同里的所有条款,合同签订后应认真遵循合约规定,恪守契约精神,正式到期后才能转换平台,如果未到期,主播应积极与平台沟通,协商妥善的处理方法,避免因违约造成巨额经济赔偿和面临的法律风险 。 (采访人员 韩丹东 实习生 晏亦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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