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36条措施 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 二 )

据统计 , 2008年至2018年间 , 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涉台案件年均达5000余件 , 其中2012年最多 , 有7000余件 。

2018年2月28日 , 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等29个部门联合发布实施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 人民法院有责任有义务为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提供法治和司法保障 , 特别是对于台湾同胞、台湾企业基于“惠及台胞31条措施”享受国家各项政策优惠、补贴、奖励、激励、准入等同等待遇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与纠纷 , 人民法院有责任有义务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予以依法妥善化解 。

姜启波表示 , 出台《若干措施》 , 一方面是要将对台司法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各项举措梳理好、总结好;另一方面 , 更重要的是 , 要根据新时代两岸融合发展的新形势、台湾同胞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需求 , 研究制定新的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举措 , 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在服务、保障、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与融合发展方面的职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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