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要慎重,( 五 )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问题 , 对于这个问题 , 业界也有不同的的看法 。

有的人认为这类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 有的人则认为这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述 , 应该属有效合同 。

笔者认为 , 法院审判合理 , 原因如下:

首先 , 我国坚持“地随房走”的原则 , 因此 , 即使买卖合同中只规定了房屋买卖的内容 , 但实质上也涉及了对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

而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 不能随意转让 , 因此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能随意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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