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阿姨出境游遇车祸 跨境处置不畅愁煞家属( 八 )

  律师说法

  未安排导游全程陪同 旅行社涉嫌违约

  参团在国外受伤 , 旅行社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境外游发生意外後旅行社有哪些义务?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琛律师分析 , 由於周女士发生车祸不是因为其擅自脱团自行外出 , 基於周女士与南湖国旅之间的《旅游合同》 , 根据旅游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合同履行过程中南湖国旅有义务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 , 南湖国旅应当对周女士因旅行过程中遭受车祸所受到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 同时周女士还可以主张由此支出的医疗费、交通费、物损费、资料翻译费、通讯费、复印费、住院夥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 。

  在发生意外事故後 , 旅行社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 , 旅游者也有权请求旅行社进行及时救助 , 但是法条并未明确规定意外事故发生後旅行社应当承担何种具体的救助义务 , 本案中 , 根据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 , 南湖国旅为周女士寻找医院救治并派请翻译陪同的行为基本已经履行了其法定救助义务;但是《旅行社条例》规定 , 旅行社组织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的 , 应当为旅游团队安排导游全程陪同 , 周女士可以向南湖国旅主张没有安排导游全程陪同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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