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进一步加强无菌和植入性器械监督检查( 三 )

《通知》明确 , 各省级药监部门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全项目检查 , 并组织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者代表进行法规、标准培训 。 各市县级负责医疗器械监管的部门要抽取不少于15%的本行政区域的经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企业和医疗机构 , 开展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 , 对非法经营关注度高、使用量大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等产品和利用体验式、会销等营销方式进行超范围经营 , 以及无证经营和经营无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 要依法严肃查处 。 (采访人员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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