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电动自行车新政策新国标 都在这里!( 三 )

三是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缺陷产品调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对于控制器等主要零部件存在篡改隐患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新国标实施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和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质量监督,我们将结合本省实际,采取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电动自行车产品监督抽查、市场(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产品风险监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等多种举措,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强制性认证要求,管住源头。其中对生产、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的企业和产品依法实施查处是我们的工作重点。

4、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如何能够直观、简明的判断车辆是够符合新国标?4月15日后仍然买到超标电动自动车如何维权?

4月15日后,销售企业要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最简单的方法是消费者可以通过检查产品是否标注3C标志来判断;此外,还可以通过查验是否符合最高时速25公里、电机功率400W、整车质量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要求进行判断。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购买到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消费者有权退货或者更换,同时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5、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前,对于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是如何规定的?

2019年4月14日前,对符合旧国标且在我省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6、4月15日起,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有何规定?

2019年4月15日起,对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原国标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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