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把患者投诉当自家事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将自4月10日起正式施行 。 《办法》规

社会

定 ,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 , 实行首诉负责制 , 接待的部门或者科室不得推诿、搪塞患者投诉 。

当前 , 医院在处理患者投诉方面各有各的做法 。 有的通过院长信箱、意见箱等途径接受患者投诉 , 有的采取现场接待等方式 , 有的医院专门成立部门来处理此事 , 有的则由医院总值班、医务科、院办等部门和人员兼职处理 。 接待投诉缺乏统一规范 , 导致患者投诉无门、投诉无用的现象比较普遍 。 《办法》出台之后 , 医院处理患者投诉将变得有章可循 。

《办法》中不少亮点让人耳目一新 。 比如 , 医患沟通中有关诊疗情况的重要内容应当及时、完整、准确记入病历 , 并由患者签字确认 。 这项新规可以确保医患沟通的真实性与及时性 , 使医患沟通不再可有可无 , 而是患者应该获得的一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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