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首例非法捕捞案宣判( 三 )

为有效打击非法捕捞鳗鱼苗等行为 , 保护长江水域水产资源和生态环境 , 2018年上半年 , 江苏省靖江市警方组织100余名民警兵 , 兵分多路 , 实施统一抓捕行动 , 捣毁了该起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的团伙 。

涉案53人被判处刑罚或罚金

1月21日 ,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在靖江市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 3月11日下午 , 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

法院经审查查明 , 2018年1~6月 , 丁某、张某、董某等34人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 , 单独或结伙 , 在长江干流水域使用网目尺寸小于3毫米的张网、地笼网等禁用渔具 , 非法捕捞鳗鳐幼苗(鳗鱼苗)以及螃蟹 。 经靖江市渔政监督大队认定 , 所捕获的鳗鱼苗属于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 , 系禁止捕捞品种 。 公诉机关认为 , 该34名被告人应以非法捕捞罪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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