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首例非法捕捞案宣判( 五 )

根据各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相关情况 , 法庭当庭作出对53名被告人处以罚金以及判处刑罚的处罚 。

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等19人有期徒刑、拘役 , 单处或并处罚金;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丁某等34人拘役或单处罚金 。 除一被告人因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被判实刑外 , 其余被告人因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适用缓刑 。 (韩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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