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购房人产权份额按出资占比确定( 四 )

登记未满5年

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

根据《征求意见》 , 共有产权住房的房屋产权份额流转方式有内循环方式和外循环方式两种 。

内循环方式流转方面 , 代持机构明确表示放弃购买或超过7个工作日未表态的 , 购房人可在南沙区住建局或其委托的南沙区属国有企业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 , 转让对象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 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

江苏新闻

仍为“共有产权住房” , 其所占产权份额与原购房人所占产权份额一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