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购房人产权份额按出资占比确定( 五 )

外循环方式流转方面 , 代持机构明确表示放弃购买或超过7个工作日未表态的 , 经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协商一致 , 可共同向其他符合本地住房限购条件家庭转让房屋 。 新购房人取得商品住房产权 。 原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 。

值得注意的是 , 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未满5年的 , 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 。 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而未满8年的 , 可通过内循环方式流转房屋产权份额;也可按申请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时点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产权份额 , 但在购买协议中应约定所购得产权份额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上市转让 。 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8年的 , 可按相关规定上市转让房屋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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