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按摩师刺中砸门入室男子 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七 )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 , 于海义在其工作的足疗店一楼休息时 , 被害人吕某在店外敲门称要进店足疗 , 因已过营业时间于海义未开门 。 吕某在门外推动上锁大门 , 欲进入店内 。 于海义返回屋内取出折叠刀 , 来到大门附近 , 吕某将门推开强行进入室内 , 二人厮打起来 。 于海义持折叠刀刺中吕某腹部一刀 , 致其倒地 。 在二楼休息的丛某、王某听到声音 , 来到一楼并拨打了120及110 。 于海义随120救护车将吕某送至抚顺矿务局医院 , 并于医院内逃离 。 被害人吕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 经鉴定 , 吕某系被带刃利器刺中上腹部 , 造成肠系膜动脉断裂大失血而死亡 。

家属

“他当时只是防卫 , 没有想伤害人的意思”

于淑娥认为 , 且不论于海义事后陪同上医院、支付医药费 , 主动投案的情节 , 就是在事发当时 , 也属于正当防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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