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杨松发杀人疑案:七旬老母为儿申诉十载( 六 )

在申诉时 , 杨松发的代理律师吴法天和赵德芳指出 , 杨松发穿的鞋码是38码 。 这一点杨松发前妻在接受警方询问时也指出 , 杨松发穿38码或者39码的鞋子 。

两名律师指出 , 从现场遗留的鞋印来看 , 杨松发不可能是杀人凶手 , 而且现场留有两组大小不一的足迹 , 假如其中一个人是杨松发那么另一个人是谁呢?

对于此案中的凶器菜刀 , 法院认定是杨松发从死者姐姐家中厨房偷出的 。 根据刘彩菊姐姐刘彩凤证言:家中有两把菜刀 , 自从刘彩菊失踪后 , 发现家中丢了一把 。

申诉代理律师和曾经的辩护人马芳菲均指出 , 刘彩凤的证言中 , 丢失的这把菜刀是黑色塑料把的 , “那把黑色塑料把的菜刀不见了 , 我在家一直没找到这把刀 , 另一把黄色木把的刀还在我家” 。 而在杨松发的有罪供述中 , 作为凶器的菜刀都是黄色木把菜刀 。

另外 , 根据侦查人员出具的情况说明 , 杨松发作案后 , 将作案用的刀、铁锹及刘彩菊的大衣、背包抛在一处炼油厂处 , 将自己的防寒服、裤子、白色旅游鞋及手套抛在在大港电厂处 , 经多方查找 , 上述两处因施工物证未能找到 。

两名申诉代理律师阅卷后发现 , 在鞋印和菜刀这两样核心证据方面 , 如此明显的矛盾 , 办案机关并没有进一步的核实和论证 。

马芳菲认为 , 此案中没有任何客观证据指向杨松发犯罪 。 根据杨松发的有罪供述又找不到物证 , 反倒印证杨松发说的是假的 , “(杨松发)为什么要这样说 , 那就是可能存在刑讯逼供 。 ”

申诉十余载

在狱中 , 杨松发手写了委托书委托母亲杨宝兰代理申诉事宜 。 杨宝兰从此走上代儿申诉路 。 杨松发的儿子杨红光案发时才7岁 , 上小学一年级 。 丈夫已经去世 , 杨宝兰边照顾孙子边为儿奔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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