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租车容易 押金难退( 二 )

2017年6月 , 覃某通过手机微信端向某共享汽车运营企业申请租赁车辆使用 , 在使用期间因未注意安全驾驶发生交通事故 , 导致车辆严重损坏 。 事故发生后 , 覃某未遵照《用户注册协议》的规定及时联系运营企业客服人员、未在事故现场报警及配合事故调查 , 致保险公司对部分损失未予理赔 。 事后 , 运营企业起诉覃某要求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停运费等损失 。 后经法庭主持调解 , 覃某向运营企业分期支付车辆维修费用后 , 运营企业放弃其他诉求 。

据介绍 , 消费者在使用APP租用共享汽车时 , 面对界面处弹出的合同条款往往很少会通读条款内容 , 而是直接在“同意合同条款”选择栏处打钩确认 。 对于其中约定的消费者义务 , 特别是出现意外车损情况时如何确定车辆损失、减轻自身责任等内容缺乏了解 。 使用车辆后不及时支付相应费用、因意外导致车损而不按合同约定操作等行为都属于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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