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推“普世价值”导致那么多战争,要不试试“和平与发展”?( 九 )

对中国人而言 , 这确实是难以理解的 。 我们都知道美国的枪击案多 , 根据不同的统计数字 , 每年大约有3万人死于各种各样的枪击 。 美国能不能从人的生命权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 保护好美国老百姓的生命权?我跟美国人说 , 我知道你们的制度效率很低 , 能不能尝试在20年里做一点改善?但美国不愿意这样做 。

所以人权领域内实际上是有分歧的 。 究竟什么样是人权?究竟这些分歧怎么解决?至今没有形成共识 。 这里我讲一个思路 , 也是推荐一个方法来解构西方话语 。

西方国家最喜欢玩弄抽象的概念 , 用抽象概念来忽悠人 , 包括“自由、民主、人权” 。 我的建议是什么?反其道而行之 , 把这些概念适度的具体化 。 抽象地谈论自由、民主、人权都是好东西 , 谁能反对?但是一旦把它适度地具体化 , 它就很难忽悠了 。

比方说言论自由 , 美国大规模监视本国公民、外国公民的电话、电子邮件 , 算不算限制言论自由?美国这样的民主究竟算“钱主”还是“民主”?所以把它抽象的概念适度地具体化 , 可以把很多问题看得清清楚楚 。

最后一点 , 就是普世价值面临的法律困境 。 现在这个困境的核心就是西方一直主张普世价值可以超越主权 , 以人权高于主权的名义干涉其他国家内政 , 甚至动用武力 。 但是根据联合国宪章 , 国家有主权平等的原则 , 从主权平等原则中又引申出不得干涉别国内政 ,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机制 , 这些都是战后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

只有在国际社会共同认定的大规模粗暴侵犯人权的行为 , 例如:侵略罪、战争罪、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种族隔离罪等等 , 国际社会通过联合国授权进行干预 , 包括武力干预 , 是可以根据国际法的程序来进行的 , 但是一定要有联合国的授权 ,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程序、手段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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