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证"全面排查,逾期不改将撤回企业资质!(11)

(二)自2019年5月起 , 各排查牵头单位将上月完成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全面排查汇总表》(附件1) , 于每月2日前反馈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

四、处理方式

全面排查工作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 , 坚持实事求是 , 不徇私情 , 从严查处 , 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 对排查中发现“挂证”问题突出的单位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参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对其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行为予以通报 ,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向社会公布 , 对其申请企业资质延续、增项、升级等有关事项进行重点审查;对责令限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 , 启动企业资质动态排查;对排查后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且逾期不改的 , 依法撤回企业相应资质 。 对排查中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人员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职权或提请上级注册许可机关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 , 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向社会公布 , 在其重新申请注册许可时进行重点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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