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秦岭保护区内禁开农家乐 已开办的立即关停( 二 )

  根据《行动方案》 , 西安市禁止在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海拔2000米以上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域内、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办农家乐 , 已经开办的要立即关停取缔;涉及非法占用土地 , 侵占耕地、林地 , 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用途开办的农家乐 , 要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

  以秦岭北麓水源地保护为重点 , 加强对农家乐巡查检查 , 严肃查处随意排放污水行为 。 具备接入村庄污水管网条件的农家乐必须自行加装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过滤後接入村庄污水管网 。 不具备接入村庄污水管网条件的农家乐 , 要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 经区县政府组织验收 , 污水处理未达到《秦岭北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理细则(试行)》(市水发〔2018〕641号)要求的农家乐要一律关停整治 。

  全面清查农家乐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收集清运情况 , 禁止农家乐经营户任意倾倒、私自填埋垃圾 。 设置垃圾收集场所 , 完善垃圾收集清运设施 , 规范垃圾收集清运行为 。 垃圾设施未达到相关规定的农家乐要一律关停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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