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高校教师辞职遭拒,校方:出国补助税款未退还( 三 )

学校:6万元税款已扣缴 因个人原因造成学校损失

4月10日 , 采访人员采访了河北工程大学财务处胡副主任 。 胡副主任告诉采访人员 , 每月学校财务处会把学校和老师们所应缴税的款项进行汇缴 , 并以学校的名义集体报给邯山区税务局 。 “学校发给徐老师25万元出国补贴的当月 , 就已经向税务部门扣缴了6万余元的个人所得税 。 ”胡副主任说 , 学校的财务系统中也可以查询到这部分个人所得税税款去向 。 此外 , 财务处张会计告诉采访人员 , 2018年12月 , 徐老师曾向她提供过一份由邯山区税务局开具的他在2017年12月份的完税证明 , 证明上标明2017年12月徐老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65012.62元 。 “这笔钱就是当月徐老师的工资和学校为其发放的25万元所扣缴税款证明 , 而且是他亲自给我的 , 为什么他会说他名下没有这笔税?”张会计也很是不解 。

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高处长称 , 根据学校要求 , 教师提交辞职报告后 , 只要经学校开会讨论同意后 , 就可以受理辞职申请并归还个人档案 。 但徐老师与学校产生经济纠纷 , 而且目前尚未解决 , 因此暂时不能受理徐老师的辞职申请 。 “徐老师确实因个人原因放弃这次出国研究的机会 , 同时也给学校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 , 所以这笔税费应该由徐老师自己承担 。 ”高处长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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