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杭州违法遭罚 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社会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5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浙外管罚〔2019〕9号)显示 , 平安银行杭州分行存在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行为 。 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15〕27号)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对其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3万元罚款 。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境内银行应对申报主体填写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与该机构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证明文件进行核对 , 核对有误的退回申报主体修改;核对无误的 , 银行应于本工作日内登录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或通过银行接口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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